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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第1页)

很多次,永恩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,刻意打听泰哥的情事,师父只是浅笑不语,眼底一抹忧郁,永恩也就再没提过。有一日,泰哥欲借季家爸爸那辆古董车去机场接人,来找远山先生商量,见泰哥将自己捯饬的衣带济楚,季家三口猜多数要接的人有点来头,问泰哥,泰哥也不隐瞒,说是来这边医学院进修的女朋友,为期两三年呢,而这位朋友很有可能升格当永恩的师母。

阿泰的这个很有可能的未来,在永恩这儿就立刻转码为已成事实的现在,了不得啰,师母莅临未能第一时间亲去迎驾,以后还吃不吃师父独门秘制蛋炒饭了?非常肯定的,“师父,我和你一起去接师母。”于是,永恩就见到了莫莫。

莫莫刚下机,一头烫成大波浪的卷发随意挽在脑后,上身着件半新不旧莨绸丝棉袄,没系那繁复绵密的盘扣,里面穿着薄薄低领收腰黑色羊绒衫,一根红绳拴枚小小玉环,玉色通透,吊在她裸着的玲珑锁骨间,将她肤色衬的白腻细柔。下身是仿旧的小脚牛仔裤,脚底下踩着双黑色短靴,看上去洒脱随性,又雅致迷人。认真说,莫莫五官算不得漂亮,但气质独特。她出现在人群的时候,硬是会有种鹤立鸡群的魅力,让人无法不注意,第一眼就会看到。

话说永恩真自卑了。非美女就是这样,见到货真价实的美女难免自卑,她好恭敬的称呼莫莫师母。一顿饭后,确定美女虽是美女,但那脾气跟她同属空心菜科的,没心没肺。相处一天后,永恩随同师父一起称呼师母,“莫莫。”

其实莫莫原名莫云,早年,莫云认识的一个朋友,为图称呼上省事儿,固执,非得把莫云叫成莫莫。啧,莫,莫,永恩直觉,这么个称呼可不单纯省事儿,事实上,私下亲密时候呢喃出莫莫这个名字,那得多亲昵多感性啊。永恩断定,这个莫莫啊,就是师父曾经不得不避的情事,哇,好浪漫呢,永恩自动将师父和师母定义为那跨过情天恨海修成正果的痴男怨女,对他们不知有多尽心。想也是和泰哥莫莫相处极好,后来季家夫妻调回纽约总部工作,竟和泰哥商量,将他与莫莫一起带去了纽约。

永恩回国前,莫莫的进修课程已近结束,至现在,课程是已经全部结束,回医院报到,与家人团圆。季家三口最关心的,“几时和阿泰结婚啊?”永恩还追一句,“师父等你都快等成白发红眼睛的魔男了。”

莫莫玩笑,“白发红眼睛的不是魔男,是兔子。”

永恩坚持,“对,泰哥等你都快等成兔子了,赶紧结婚吧。”

莫莫答应,“顺利的话,春节可能会把事儿办了。”好消息,永恩大乐,是夜不肯放莫莫回家,硬留下她同床共枕,叽叽咕咕聊了整宿,没办法,这段时间永恩也憋坏了,她实在寂寞。

没完没了,永恩把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讲给莫莫听,除去一个好姑娘阿彼,方逸文和谢韶光永恩都白赠一代号,象阿文叫暴君,象阿光就叫南极冰,可惜独独一个乔景琛,永恩想破头都不知该怎么代号他,感慨,“平心而论,乔景琛实在太完美了,连骂人都斯文有礼,有一次他骂我吃得象猪,明明刻薄得很,口气却优雅得象夸我,真是气死我。喂,莫莫,你相信吗?他基本上每个礼拜换女友,他的理论是,他和每个女人相处的时间就像鲜花,保鲜期最多不超过十天,七天以上,就算过期。真他妈的,这种男人应该被浸猪笼。”

莫莫似乎已近睡意迷蒙,模糊低语:“一期一会。”

“对啊,一个星期会一次,超过分的。”

莫莫笑:“不如给他个绰号叫礼拜一。”

永恩不明,“什么意思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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