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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荆的居然叫他早起去跑步!
曲笙自然是拒绝的,然后拒绝未果。
荆丛辙从来不把他说的话当一回事,这一点令他十分恼火。
接下来的一周,他不但每天被迫早起每晚还会接到对方精准打来的门禁电话,最后他实在受不了,坦白说自己只是去活动室排练,偶尔演出,不可控的很晚才结束。
没有酒吧消遣、没有派对鬼混,有的只是一支乐队和一腔热爱。
曲笙搬家带走最贵重的是他那台唱片机和黑胶唱片,休假的时候会在自己的房间听喜欢的音乐,现在吉他拿回来,也会弹一两首他们自己乐队的曲子。
这些都是背着荆丛辙进行的,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躲,他关起门来,窗户却开着,隔壁的书房还是一样能听到声音。
曲笙还以为自己藏的很好,实际荆丛辙已经听到过很多次,并且颇感意外。
当年曲笙拉小提琴的技术实在不怎么样,学习了两年在众人面前表演过一次,只有那么一次。之后荆老爷子打圆场,家里人就不再强求。
曲笙搬来后的每一天,他好像都在重新认识这个人。
明明身形看着还是那么单薄,跑步只跑半小时就累得直摆手,念念叨叨要荆丛辙别管他自己跑吧,之后就耍小聪明偷偷溜回家。
明明还是小孩子的性格,还会意气用事,还爱喝酸奶爱吃水果,以前的很多习惯都没有变。
现在对方告诉他,他不仅会弹吉他,还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乐队。
荆丛辙的乐理知识不可谓不丰富,只是他本人对此没有明显喜好,更不需要放下架子给谁表演,渐渐地这些技能成为一段不知何用的记忆,喜悦和痛苦都蒙上灰,没什么所谓。
曲笙的吉他弹得确实好,听音乐的品味却让荆丛辙不能苟同,阻隔这道声音的办法也很简单,只要起身把那扇通往阳台的门关上,书房就会彻底安静下来,他也能更加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。
但荆丛辙什么都没做。
##
和曲笙预想的一样,荆丛辙并不能理解他的这一行为。
曲笙说他在搞乐队,在酒吧和小型livehouse演出。
荆丛辙回他:“这就是你一个月内连续迟到三次的原因?”
曲笙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荆丛辙在翻旧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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